学生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码为 。该生于 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进入我校 学院 专业学习,学制 年,系普通全日制在籍 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规定,该生若能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湖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可获学士学位。
本“学籍证明”仅证明该生在校学籍身份,不对该生能否毕业及学位情况的任何结果进行预测和担保。
特此证明。
体育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学位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